金华刑事律师|取保候审:累犯能取保候审吗?家属需要了解的法律条件与操作指引
核心结论 累犯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存在极少数例外情形,且最终决定权在办案机关,不能脱离个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核心结论
累犯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存在极少数例外情形,且最终决定权在办案机关,不能脱离个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六十五条)。由于累犯主观恶性深、再犯风险高,办案机关通常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因此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但请注意: 法律并未明文禁止累犯取保候审。在极少数情况下,例如累犯所涉罪行较轻、可能判处拘役或管制,或者因身体原因(如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办案机关综合评估后认为无社会危险性的,仍有可能被批准。但实践中概率极低,家属应做好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四种适用情形。其中“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累犯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障碍——办案机关通常认为累犯本身即构成“社会危险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界定了累犯的定义。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四条)。这一“从重”和“不适用缓刑”的立法精神,也直接影响取保候审的审批倾向。
需要说明的是: 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专门针对“累犯能否取保候审”的单独条文。实践中,办案机关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结合累犯的法定从重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适用条件与常见误区
一、累犯申请取保候审的“例外”情形(极少数情况)
可能判处拘役或管制:如果累犯所涉罪名法定刑较轻,且综合情节(如自首、立功、被害人谅解等)后,检察机关或法院认为可能判处拘役或管制(而非有期徒刑),则仍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但需注意,累犯本身通常会被从重处罚,因此这一情形极为罕见。
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若累犯患有严重疾病(如癌症晚期、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或生活不能自理,且办案机关认为其不具备逃跑或再犯罪的身体条件,可能批准取保候审。但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正式诊断证明。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如果累犯已被羁押,但法定期限届满(如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等),案件仍未办结,办案机关必须变更强制措施,此时可能改为取保候审。但实践中,办案机关也可能改为监视居住。
二、常见误区
误区一:“累犯只要认罪认罚就能取保”
认罪认罚是量刑从宽情节,但累犯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是独立的。即便认罪认罚,办案机关仍可能因累犯身份拒绝取保。误区二:“家属交钱就能保出来”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或保证人只是担保方式,不是“购买”自由。累犯的审批门槛远高于初犯,保证金金额高低不影响审批结果。误区三:“律师申请了就能取保”
律师可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意见,但最终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对于累犯,律师的申请成功率通常较低,但律师可以协助家属评估例外情形是否存在。
示例(假设情形):
假设张三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第三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张三属于累犯。如果张三所涉故意伤害情节轻微(如轻伤且已赔偿谅解),可能判处拘役,且张三患有严重心脏病需长期治疗,那么办案机关在综合评估后,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但若张三所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则几乎不可能取保。
家属应该怎么做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
累犯案件的法律程序复杂,家属自行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极低。律师可以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评估是否存在“例外情形”,并撰写有针对性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收集并提交有利证据
如果存在例外情形,家属应主动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给办案机关或律师:- 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需三甲医院出具)
- 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如残疾证、护理记录)
- 被害人谅解书、赔偿凭证(如已达成和解)
- 当事人无前科的其他证明(如累犯认定有争议时)
了解办案机关的程序
取保候审的申请需向办案机关(侦查阶段为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为检察院,审判阶段为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家属应通过律师或自行了解案件当前处于哪个阶段,避免向错误机关提交。做好长期准备
累犯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概率极低,家属应理性评估,同时关注案件实体辩护(如争取从轻处罚、减少刑期),而非仅聚焦于取保候审。避免轻信“关系”或“保释”承诺
任何声称“有内部关系能办取保”的个人或机构,均涉嫌诈骗。取保候审是法定程序,不存在“花钱买自由”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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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累犯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这是基于其“社会危险性”的法定推定。但极少数例外情形(如可能判处拘役、严重疾病等)下,仍有可能被批准。家属应理性看待,优先委托专业律师评估个案,同时收集有利证据,避免轻信非正规渠道的承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建议结合办案机关的反馈和律师的专业意见,做出合理决策。
提示: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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