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第九条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