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