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