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互联网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所在地设有多个中级人民法院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案件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由相应的专门人民法院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