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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