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执行终结的执行案件,不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后尚未执行终结的执行案件,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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