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