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