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