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