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