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八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