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第十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七条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主张被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主张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无效并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