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