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四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