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六条船舶碰撞或者触碰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