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四百八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