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