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九条成渝金融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再审案件,依法应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