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在反倾销行政调查程序中,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不如实提供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能够获得的证据得出的事实结论,可以认定为证据充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