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第三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条在法定期限内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起诉后生效裁判未撤销该决定,当事人根据该决定依法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但未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当事人根据该决定,依法申请终结执行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但未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