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二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