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七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九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