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恢复执行或者不予恢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