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公证债权文书,是指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