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付款后向保函申请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