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