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或者资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