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一百六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申请保全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