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行、特约商户承担责任后,请求盗刷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