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二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原告损失的,原告有权请求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损失。←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