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民事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审案件的当事人。原审案件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再审并参加再审诉讼。←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