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第三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内被发现漏罪,依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新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计入新判决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内,但漏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