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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