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八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