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