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八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八条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