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责任人未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的,海事法院不应主动适用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进行裁判。←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