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四百六十八条条司法解释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确有必要通知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条件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对其陈述、证言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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