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第三十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