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与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