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