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第四条条行政法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四条机械加工使用的三棱刮刀,只限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使用,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上一条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