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适用。←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