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

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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