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司法解释第四章 证 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