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