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原告要求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