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食品认证机构因过失出具不实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